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租赁收入
解读:根据规定,自2008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也称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孵化器)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享受上述规定的营业税优惠政策的孵化器,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孵化器的成立和运行符合国务院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认定和管理办法,经国务院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并取得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资格;
2.孵化器应将面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业务收入在财务上单独核算;
3.孵化器内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场地面积应占孵化器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的75%以上(含75%),孵化企业数量应占孵化器内企业总数量的90%以上(含90%)。
上一篇:“孵化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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