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财产税体系不健全、制度老化,加剧了地区间的税负不平衡。通过健全财产税体系,完善财产税制度,提高财产税的收入比重,使财产税成为地方税的主体税种,同时也使得东部地区的税负与纳税能力相适应。建立财产税体系的思路是:在原有的财产税体系的基础上作整体转型,其课税重心从原有的个别财产税对交易财产的交易额或收益额征税转向依据财产的存量价值课征,同时对处于转移过程的流量财产的流量价值予以课征。完善财产税制度,将房产税和城市房地产税合并为统一的房地产税或改革为物业税;将车船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合并为统一的车船税;开征遗产与赠与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