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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恒企会计培训学校:关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之财政性资金的处理


来源:上海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7/12/30 9:54:53

企业取得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的财政性资金用于研发活动所形成的费用或无形资产,不得计算加计扣除或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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