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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仁和会计学校:跨年发票财税处理之如果是2016年的费用,开具时间也是2016年,但是报账时间和付款时间却是2017年。该怎么处理?难道只能追补吗?


来源:芜湖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8/1/1 11:39:50

这种情况却是经常存在,比如销售人员12月份出差,知道元旦节后才来报销差旅费。针对这种情况,企业会计人员需要做两件事情,通知各部门要报账的尽可能在年底前报账,如果因各种原因不能报账的应向财务部提供预计报账中发票时间是2016年的金额。财务部一方面根据预估的金额确认相关费用,另一方面确认相关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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