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根据国有资本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结合企业实际,不断完善考核体系,推动中央企业提高发展质量和经济效益,自觉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2.遵循市场规律与服务国家战略相结合。业绩考核要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企业发展规律,保障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
3.突出共性与体现个性相结合。业绩考核既要体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普遍要求,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回报水平;又要充分考虑企业不同功能和行业布局特点,提高考核指标的针对性。
4.短期目标与长远发展相结合。实行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实现考核结果与奖惩、职务任免相挂钩,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