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现在享受的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由30万提高至50万,即:利润为50万元以下,所得税按10%征收)(注:小微企业标准,商业资产总额1000万以下,人工80人,工业资产总额3000万,人工200人以下)
优惠政策可不止所得税按10%征收一项呢。正确描述应该是,符合条件的企业,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下同)的,均可以享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3号第1条)顺带说一下,这个优惠是从2017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