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3月5日,克强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在介绍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时表示,今年将多措并举降成本。其中,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千方百计使结构性减税力度和效应进一步显现。
按照目前财税[2015]119号文,并没有设定适用加计扣除扣除优惠的科技企业规模标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中“中小企业”的标准有待后续明确。
那么,何为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
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