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收承付结算是指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购货单位收取货款,购货单位根据合同核对单证或验货后,向银行承认付款的一种结算方式。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款项的划回方法分为邮寄和电报两种,由收款人选用。邮寄和电报两种结算凭证均为一式五联。
(1)第一联为回单,是收款人开户行给收款人的回单。
(2)第二联为委托凭证,是收款人委托开户行办理托收款项后的收款凭证。
(3)第三联为支票凭证,是付款人向开户行支付货款的付款凭证。
(4)第四联为收款通知,是收款人开户行在款项收妥后给收款人的收款通知。
(5)第五联为承付(支款)通知,是付款人开户行通知付款人按期承付货款的承付(支款)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