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新闻详情

盐城恒企会计实操培训学校:接受投资转入固定资产


来源:盐城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8/1/13 12:55:33

接受投资转入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含增值税),借记“固定资产”科目(不需安装的)、“在建工程”科目(需安装的),按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投入固定资产的人账价值与进项税额之和,贷记“实收资本”等科目。

上一篇:盐城恒企中级会计职称培训学校:出纳不得“坐支”

下一篇:淮安恒企会计实操培训学校:自制固定资产

  咨询老师  拨打电话  网上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