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新闻详情

昆山恒企会计培训:收回未减值委托贷款时


来源:昆山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8/1/18 10:59:25

借:银行存款

委托贷款—利息调整(科目余额)

贷:委托贷款—本金

委托贷款—应计利息

应收利息(按合同本金和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

委托贷款—利息调整(科目余额)

投资收益

上一篇:昆山恒企注册会计师培训学校:勤做练习,心领神会

下一篇:昆山仁和会计培训:收回减值委托贷款时

  咨询老师  拨打电话  网上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