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合同准则确定合同完工进度有三种方法,即,根据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根据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根据实际测定的完工进度确定。
在分期确定计税收入的过程中,如果会计核算中使用的确定完工进度的三种方法较为合理,则可将其作为计税的基础,税务部门一般予以认同。但如果会计核算时因完工进度不能可靠计量,未确定完工进度,税务部门通常采取用已开工天数除以合同工期的方法来确定建造合同完工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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