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国税内审通(XX年)**号《关于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和州局审计组的要求,核算中心全体人员对年初以来的财务收支活动、固定资产管理与使用情况等进行了详细地提供,通过审计,对财务管理各项基础工作给予了肯定,制度健全,会计基础工作扎实,经费管理措施得力,各项开支管理严格,实行了财务公开等等。
审计组客观地指出了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少数帐务核算科目不正确,有少量超限额使用现金的现象,预提“三代”手续费,在办案费中列支招待费,差旅费支出存在不规定的现象,挪用景阳分局综合业务用房基建款。针对存在的问题审计组给我们提供了改建措施和建议。能及时调整的我们进行了及时调整,不能调整的,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逐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