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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加计扣除必须要注意加计扣除费用归集


来源:苏州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8/2/7 16:29:45

企业应按照119号文正向列举的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进行归集,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其他相关费用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费用等7项费用。虽然法规中未明确规定按正向列举的费用进行归集,但是税务机关的核查过程中依然倾向于认为只有正向列举的费用才能加计扣除。同时,企业应注意其他相关费用10%的比例限制以及加计扣除与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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