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房地产企业支付的土地价款,未取得政府部门开具的土地价款票据,能否从当期的销售额中扣除?
回复:不可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的规定,扣除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向政府支付的土地价款,以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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