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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商年报中社保基数的问题


来源:景德镇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8/5/4 10:07:46

【问题】

关于工商年报中社保基数的问题

【答案】

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我市已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改为企业按规定自行向工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247号文件的通知要求,现就报告中有关社会保险填报数据说明如下:

参保各险种人数指报告期末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人数(不含离退休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指报告期内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总额,按缴费人员的应缴口径计算。本期实际缴费金额指报告期内单位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补缴欠费和跨年度(或跨季度)的预缴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指截至报告期末单位累计欠缴各项社会保险费金额(本金)。

例如:某单位填报2016年工商年报公示表格中社会保险相关数据时,应按照以下数据填写。

(1)参保各险种人数,应为2016年12月社会保险费申报表中各险种人数;

(2)单位缴费基数,应为2016年1-12月社会保险费申报表中工资总额累计金额。

(3)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应为单位申报缴纳的2016年1-12月社会保险费金额合计(不包含补缴金额和滞纳金金额)。

(4)单位累计欠费金额,应为单位已经成功申报的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费(只填本金不包含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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