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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递延资产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盐城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8/5/7 10:25:09

1、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应当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在1年以内(含1年)的各项费用,如低值易耗品和出租出借包装物的摊销、预付财产保险费、预付经营租赁固定资产租金、预付报刊订阅费、待摊固定资产修理费用、购买印花税票和一次缴纳税额较多且需要分月摊销的税金等。

2、递延资产是指不能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长期待摊费用。递延资产实质上是一种费用,但由于这些费用的效益要期待于未来,并且这些费用支出的数额较大,是一种资本性支出,其受益期在一年以上,若把它们与支出年度的收入相配比,就不能正确计算当期经营成果,所以应把它们作为递延处理,在受益期内分期摊销。

3、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开办费和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以外的其他递延资产。包括一次性预付的经营租赁款、向金融机构一次性支付的债券发行费用,以及摊销期在一年以上的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等

长期待摊费用和待摊费用的区别,在于时间规定上,即:一年内和一年以上。

执行原行业会计制度时,企业使用递延资产科目;2001年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后,将递延资产改为“长期待摊费用”,二者的核算内容未变,只是科目名变化了。

不过新会计准则中,把“待摊费用”这个会计科目也取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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