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暂估时已本单位的入库单为原始凭证:
借:存货;
贷:应付账款-暂估。
对方单位不一定是生产性企业,贸易型企业也可,但都应开增值税发票。
在建工程暂估入账需要哪些原始凭证?
答:国税函[2010]79号第五项规定:
可暂按合同金额入账,合同作为入账的原始单据。
待验收后取得全额发票时对其差额进行调整(不得超过12个月)。
新会计准则规定对暂估入账的在建工程,已经计提的折旧不再调整,取得全额发票后有差额的,需要重新计算折旧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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