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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收款发票购方丢失如何处理?


来源:南昌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8/5/12 10:37:54

商品房预收款发票购方如何处理?有些朋友丢失了商品房预收款发票,对于购房而言,这张发票不会即时有什么影响,但是对于税务机构而言会有影响,从而反馈在购方,详情如下。

商品房预收款发票购方如何处理?

网友参考答案:某省份(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分页##### 《商品房销售(预收款)统一票据》税务机关是做为发票来管理的,若丢失了,应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

根据《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使用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闽地税函[2007]60号)的有关规定:不动产买受人2007年2月1日前预交有关款项取得的《福建省××市商品房销售(预收款)统一票据》,在办理购房款结算时,收款方应给予换开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具体换开方式由各设区市地税局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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