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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销售的判断标准


来源:昆山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8/5/12 11:02:25

1、销售行为必须是一项行为

2、该项行为必须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条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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