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护费是指确因工作需要为雇员配备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等所发生支出.劳动保护费(劳保费)的范围包括:工作服、手套、洗衣粉等劳保用品,解毒剂等安全保护用品,清凉饮料等防暑降温用品,以及按照原劳动部等部门规定的范围对接触有毒物质、矽尘作业、放射线作业和潜水、沉箱作业、高温作业等5类工种所享受的由劳动保护费开支的保健食品待遇.
劳动保护费是指企业确因工作需要为员工配备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支出.企业以现金形式发放的劳动保护支出,应区分支出性质并入工资或职工福利费中,按相应规定扣除.
劳动保护费税前扣除没有限额限制,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均可据实扣除.
企业应正确划分职工福利费支出与劳动保护费支出.职工福利费支出的进项是不允许抵扣的,而对劳动保护支出并没有规定不允许抵扣.
劳动保护费的判断标准:
1.劳保是物品不能是现金;
2.因工作需要配备而不是生活用品
3.能满足需要即可,超标准在福利费中列支.
空调不属于于防暑降温用品,例于茶叶、白粮、绿豆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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