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因此,贵公司应当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另从2014年起,单位价值5000元以下可一次性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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