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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勾选


来源:遵义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8/6/1 11:08:03

本功能主要提供以查询和逐票勾选(支持同时勾选多份发票)的操作方式,实现纳税人选择次月征收期内用于申报抵扣(或退税)的增值税进项发票清单信息(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功能,是本次取消认证政策推行的核心功能.

重要提醒:

1.可以进行勾选操作的发票为来源于电子底账系统且状态为正常、金额为正数的发票.

2.在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中进行查询,并在"发票勾选"功能中对需要抵扣(或退税)的发票进行勾选处理,在"确认勾选"之前可以多次勾选或者撤销勾选.取得增值税发票,通过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未查询到对应发票信息的,仍可进行扫描认证.

3.当期可用于申报抵扣的增值税发票,包括纳税人已确认勾选和扫描认证的发票.

4.请纳税人一定注意:进行勾选确认或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应在认证相符或勾选确认的次月纳税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的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5. 2016年5月24日,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升级了,现行版本V2.0.00.升级取消了系统自动确认,纳税人一定要手工确认,一旦没有确认就进行申报,则没有进项税额.纳税人每期可多次确认,在申报前一定要打出已确认数据,认真核对正确后,再进行网上申报2.0或北京办税软件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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