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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未分配的利润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来源:义乌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8/6/21 10:50:06

答:一、如果是B将其持有的全部股份转认给A,那么你这个公司要到工商局做变更,变为一人有限公司。

二、B将其股份转认给A,不应收你公司支付转认金,而是应由A自己支付。如果按你说的转让金是由公司出的则可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处理,如下:

1、可以先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付股利

借:应付股利

货:现金

注意:股东取得股利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2、按股东A借款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A

贷:现金

如果你公司的实收资本金额没有变化,不用做账。值得一提的是,另外变为一人有限公司后,每年必须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做财务审计。

根据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拥有独立的财产权。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属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属公司所有。股东在转让股权时,也将其股权所对应的股东针对公司的财产权益、管理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了。也即股权转让价款中应该包含未分配利润的对价,不能另行核算。

如果依据公司章程,符合条件的股东作出决议,在股权转让前实施利润分配,股东获得红利,而公司的资产价值相应减少,股权转让价款也会相应减少。

如不进行未分配利润的分配,股权转让时,转让方纳税按照其增值额缴纳所得税,这部分未分配利润数额一并作为应税所得;如实施利润分配,则转让方分得的红利纳入转让方整体汇算清缴范畴。如转让方其他业务亏损,先进行利润分配,可达到一定节税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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