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新闻详情

重型卡车使用年限是多久?


来源:周口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8/6/28 11:01:45

汽车使用年限报废标准 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公安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各阶段制定的《汽车报废标准》,我国对汽车使用年限的报废标准为:

1、带拖挂的载货汽车、矿山作业专用车、微型货车及各类出租汽车使用八年,达到报废期后,不得延长使用。

2、轻、中、重型货车,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审批程序办理,但可延长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10年。延缓报废使用的旅游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4次;延缓报废使用的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15年的,从第16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上一篇:企业公户进账需要缴税吗?

下一篇:关于营改增分包工程核算的问题

  咨询老师  拨打电话  网上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