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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营改增分包工程核算的问题


来源:开封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8/6/28 11:02:55

一、建筑服务分包工作量纳税的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下称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一、(三)销售额9.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七)建筑服务4.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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