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单位收取押金
1、对外开出押金收据时:
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
贷记“其他应付款(交款人)”科目;
2、退付押金时:
借记“其他应付款(交款人)”科目;
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
二、单位支付押金
1、收到押金收据时:
借记“其他应收款(收押金人)”科目;
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
2、收回押金时:
贷记“其他应收款(收押金人)”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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