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转内销,销项税处理方法: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内外销销售额之间不需作会计分录调整,视同内销补征税金,应作如下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售货物或有应税项的税金时应交的税金 即销项税金 . 所谓进项税和销项税是指增值税的进项和销项税.销项税额是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时,向购货方收取的货物增值税税额.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时要收两部分钱,一部分是不含税价款,一部分是销项税额.
出口转内销可以参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文号 国税发[2006]102号
一、出口企业出口的下列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视同内销货物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
(一)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增值税的货物;
(二)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的货物;
(三)出口企业虽已申报退(免)税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凭证的货物;
(四)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货物;
(五)生产企业出口的除四类视同自产产品以外的其他外购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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