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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通知


来源:汉中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8/8/3 8:54:22

答:1、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2、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3、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

4、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照相关原则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5、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伙人在计算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用合伙企业的亏损抵减其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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