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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解析降温费算工资总额吗?


来源:西安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8/9/4 9:37:42

答:降温费不算工资总额,在计算缴费基数时剔除。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目前依然有效,该文明确规定:

一、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一)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案例解析】

2017年7月,甲公司因高温天气,向每个员工发放了凉茶,含税单价117元/人,共300人,其中车间工人200人。

1、会计处理

计划发放时:

借:管理费用 11700.00

生产成本 234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35100.00

实际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35100.00

贷:银行存款 35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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