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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当月扣款需要计提吗?


来源:西安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8/9/11 8:47:50

答:公积金当月扣款当然是需要计提的。而计提个人承担的公积金部分,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个人公积金部分

新准则第七条规定: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这与原准则基本内容一致,养老保险费虽未单独列示,但也应包括在内。

根据会计准则,对于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应计入“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科目,单位承担部分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科目。为便于理解,现只列举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会计处理流程,住房公积金参照其处理。

计提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社保(单位承担部分)时:

借:成本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养老保险

应付职工薪酬——医疗保险

应付职工薪酬——失业保险

计提工资时,

借:成本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发工资(代扣个人承担部分)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失业保险)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用银行存款

缴纳社保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养老保险

应付职工薪酬——医疗保险

应付职工薪酬——失业保险

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失业保险)

贷:银行存款

缴纳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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