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新闻详情

商场柜台租赁是动产还是不动产租赁?


来源:新乡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8/9/12 8:22:03

答:对于商场柜台租赁是动产还是不动产租赁的这一问题,其实商场压根不是单纯的柜台租赁,承租户看中的也不是柜台,而是柜台所占有的场地,所谓醉翁之意不在酒也。因为在承租柜台的同时,相应的场地也由承租户在使用。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由于场地租赁与柜台租赁均系服务,所以不涉及混合销售,那么只能适用兼营,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很明显,商场应当将收取的租金予以区分,柜台适用17%的税率,而场地或适用11%的税率或适用5%的简易计税办法的征收率。

值得一提的是,现在许多商场搞的是扣点销售,即供货商将货置于商场,以商场的名义对外出售,商场对外开具发票,尔后商场计算扣点后由供货商向商场开具进项发票据以抵扣,则此种方式增值税归于商场自营。


上一篇:计划成本发出存货分录怎么做?

下一篇:固定资产周转率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咨询老师  拨打电话  网上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