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可以,开办费能直接进入管理费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规定:
关于开(筹)办费的处理?
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根据以上规定,企业的开办费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即: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计入当年损益。在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在实际发生时,
开办费的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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