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的话可以在生成凭证的时候进行修改,在应收系统中生成凭证的那一刻才能修
凭证的分录是不能删除的,只有在生成凭证时弹出凭证的那一会是可以修改、删除的。
多张采购发票生成凭证分录没有合并是什么原因?
在核算模块打开业务范围设置,选择“供应商、客户往来”/受控科目制单方式,设置为:明细到供应商,再制单的话,就可以合并到一起了。
解决方案:在核算模块打开业务范围设置,选择“供应商、客户往来”/受控科目制单方式,设置为明细到供应商,再制单的话,就可以合并到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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