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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预交附加税要计提吗?


来源:济南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8/9/20 9:08:30

每月按预收账款账面余额的5%计提,计提时:借 其他流动资产\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 应交税费\营业税,同时计提7%的城建税,3%的教育费附加,有些地方还有2%的地方教育费附加。

房地产企业预交附加税如何缴纳?

【案例】

神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江苏省南京市注册成立,其在北京承接工程项目,工程造价1.11亿元(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其在北京工程项目所在地预缴的增值税金额1.11/(1+11%)*3%=0.03亿元,同时需要将预缴增值税涉及到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一并在北京的工程项目所在地缴纳.作为公司注册所在地申报缴纳形成实际需要缴纳的增值税及附加.

【税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凡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三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结论】

预交申报时在预交地按预交部分缴纳相关附加税费,机构地纳税申报时按实际交纳增值税额缴纳相关附加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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