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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单汇总入账分录怎么写?


来源:咸阳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8/9/27 9:06:51

答:关于销售单的会计分录,如下:

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退货时如果跨月的话红冲,

借:应收账款(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红字)

同时开红字销项发票

而视同销售,有以下几种情况:

1、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2、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3、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借:应付股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6、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不确认收入)

7、销售代销货物:(受托方的处理,按收取的手续费确认收入)

8、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委托方的处理,视同买断方式下一般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收取手续费方式下在收到受托方开来的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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