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新闻详情

凭证中的经办人签字有什么法律意义?


来源:义乌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8/10/8 8:39:45

答:经办人,顾名思义,就是某件事情的经其手办理的人员.

经办人只代表是某件事情的经手人,如经办事项是依法或者依职权进行的,不承担对所经办事项的法律责任.

如下:

1,如果你是要求赔偿搜索的一方,当然是单位的责任,因为经办人和审核人都是职务行为,产生的后果有所代表的单位承担.

2,如果你是经办人或是审核人,单位要你们承担责任,那么要看你们的过错了.当然手签的效力最强,责任是不好推卸的.私章如果有证据证明是被别人私用,那责任就很小了,打印的名字没有法律效力.

如果单位的单子都是象如上的说法,都是那样做的,并盖有单位公章,你们没有没有审核上的过失,并且所从事的工作不违法.那就由单位承担责任.你们没有过错.

记账凭证设计的要素中有经办人签字吗?

答:记账凭证的要素中没有经办人签字,原始凭证则需要经办人签字.记账凭证应有制单、记账、会计主管签字,涉及货币资金的记账凭证还应有出纳签字.

单位应当对合同经办人的具体权限加以明确,合同承办人应当在授权的范围内签字、盖章.防止出现越权行为.授权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这样既便于单位内部管理,同时也便于合同相对方审查.


上一篇:销售退回账务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下一篇:实缴没钱实缴出资时间怎么填?

  咨询老师  拨打电话  网上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