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农副产品免征企业所得税如何如何做账务处理?
借:现金/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不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并结转成本,流转税免征,当然该项附加税不需计提。
上一篇:处理固定资产附加税计入哪个科目?
下一篇:居民企业取得投资收益分录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