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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小汽车如何处理?


来源:南京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8/11/18 8:23:30

答: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小车,必须到二手车交易市场开票,但是缴税的话是回单位自行申报,税款增值税4%减半征收,其他还有附加税,印花税等。

公司目前销售使用过汽车,涉及税种有:

1、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本通知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销售使用过汽车,应按照上述规定处理应缴纳的增值税并开具发票。

2、印花税:汽车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依转让金额万分之五计算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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