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
年底预提年终奖金是要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的。
计提奖金时,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生产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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