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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对方单位开个假收据承担法律责任吗?


来源:曲靖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8/11/30 8:28:14

答:要,给对方单位开个假收据要承担法律责任。

使用假收据会被处以罚款,拘役等处罚。

假收据属于诈骗行为,当以诈骗罪论处。

使用假收据判刑的轻重要视用假收据获得非法收入的多寡而定。

关于诈骗罪处罚的法律条例:

l、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12月16日)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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