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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流域城乡生活及工业供水规划要求


来源:青岛优路教育时间:2018/12/3 6:38:33

1、流域城乡生活及工业供水规划,应在调查规划区内城乡生活、工业供水现状和城乡发展对供水要求的基础上,分析预测不同水平年,不同供水对象对水量、水质和供水保证程度的要求,结合水源条件拟定供水方案并阐明供水效益。

2、不同供水对象的单位用水量和需水量,应根据规划区内水资源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指标,考虑其经济增长速度、产业结构变化、都市化程度、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以及现状用水和不同水平年可能达到的供水能力、节水水平等因素,参照相似地区的经验进行分析与预测。

3、流域供水规划方案应在分区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供需平衡分析的基础上,合理拟定。方案内容应包括供水范围、供水水源、取水方式、供水数量、供水过程、供水保证率以及水源工程、输水线路与调蓄措施等。

对不同水源类型和开发方案,应区别情况进行相应的水量平衡调节计算,并据此拟定主要工程规模。

4、对于重要城市的供水,应尽量采取多水源联合供水方案,以提高其供水保证程度。采用地下水源时,应注意采补平衡,必要时可辅以相应的补源措施。从多泥沙河道引水,应采取切实可靠的泥沙处理措施。

5、供水水源,必须符合规定的水质标准。对划定的水源保护区必须提出相应的保护措施,防止污染。

对城市废污水应采取措施处理回用或达标排放。

6、对拟定的供水规划方案,应分析对不同供水对象的保证程度。在干旱缺水地区,应对特殊枯水年和连续枯水年的供水提出应急调配方案和相应的措施。

7、对饮水困难的乡村地区,应视水源条件和水质情况,按照饮用水标准,研究提出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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