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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什么时候可以抵扣的?


来源:赣州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8/12/24 11:19:01

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从2009年1月1日起开始可以抵扣的。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购进动产性质的固定资产,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认证后即可计入进项税额,抵扣当期及以后滋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含)实际发生,并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或者依据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的增值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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