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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企业缴纳部分属于工资吗?


来源:泉州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8/12/25 11:21:53

不属于工资总额属性,属于企业成本费用性质的开支。

该项目是企业依法计缴的应由企业承担的专项开支。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负担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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