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试制成功并申请取得了商标权,在申请商标权的过程中发生商标权注册费10000元,律师费2000元,该项商标按10年摊销,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取得专利权时:
借:无形资产--商标权 12000
贷:银行存款 12000
每月摊销时: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100
贷:无形资产 100
按照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可以转让,但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产品质量。如果企业购买他人的商标,一次性支出费用较大的,可以将其本金化,作为无形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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