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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劳务费发票是否需要代扣个人所得税呢?


来源:仁化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1/10 11:19:34

答:认为,专家劳务费代开发票,由税务机关征个人所得税,单位不再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主席令第48号)第八条: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同时,《税收征收管理法》(主席令第49号)第四条: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税款。

因此,企业支付劳务报酬,需要进行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申报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在进行所得税前扣除时,需要真实合法的成本费用凭证。所以,企业在支付个人劳务报酬时,如果没有取得发票,属于没有取得符合规定的票据,不得在税前扣除。因此为了保护企业的利益,在支付劳务费需要取得发票,而自然人本身开不了发票,就需要个人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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