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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需要提法定盈余公积金吗?


来源:泉州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1/23 12:06:33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需要提法定盈余公积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第四十六条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四十七条 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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