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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新公司从小规模转为一般纳税人怎么建账?


来源:百色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1/28 12:24:55

答:根据相关政策规定,需要转为一般纳税人的标准是: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以该业务为主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万元;

2、年应税服务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

3、其他行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80万元。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因此,对于从小规模转为一般纳税人,可以这样建账:

小规模下,应交税费下设二级科目应交增值税,借方登记已交税额,贷方登记需要缴纳的增值税额。

一般纳税人下,应交税费下设二级科目应交增值税,下设三级科目进项税、已交税额、销项税、进项税额转出等等(还有很多),分别登记相应的部分。此外,还需要下设二级科目未交增值税,月末,将二级科目应交增值税科目下的余额结转到二级科目未交增值税下,二级科目应交增值没有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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