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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怎么记账?


来源:岳阳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2/1 6:46:46

答:财税〔2001〕157 号: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 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 3 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 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 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因此,对于离职员工的个人所得税的记账,可以这样做: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制造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养老

应付职工薪酬-医疗

应付职工薪酬-失业

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工资

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工资

贷:现金

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其他应收款-个人(个人承担部分)

缴纳保险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养老

应付职工薪酬-医疗

应付职工薪酬-失业(公司承担部分)

其他应收款-个人(个人承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

缴纳个税时:

借: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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