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明确离职员工和公司的关系,离职是公司的的工作人员因退休、辞职、停职、免职、死亡等原因,脱离其所担任的职位,一般来说,离职后公司和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也就终止了。
劳动关系终止的结果就是公司不应该为离职员工负担相应的费用的,社保款公司同样也不负担的。所以离职后如果公司继续为其缴纳社保的话,计提时公司和个人缴纳部分都应该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收到离职人员交回社保款后再冲销其他应收款。
账务处理如下:计提社保款项时,
借:其他应收款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缴纳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贷:现金或者银行存款;
收回社保款时
借: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