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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支出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来源:邵阳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4/4 11:24:06

答:土地征用拆迁补偿费不能分清对象的:

借:开发成本-土地开发成本账户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等账户

待土地开发完工使用时,再按一定的分配有关房屋成本核算对象的土地征用拆迁补偿费成本项目: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账户

贷:开发成本-土地开发成本账户

拆迁补偿的金额要怎么确认呢?

答:非居住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应当根据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确定,不适用最低补偿单价标准和价格补贴.

(1)拆除未出租非居住房屋;

(2)拆除公有出租非居住房屋,对所有人的补偿款为:

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20%;对承租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80%;

(3)拆除房管部门代管的非居住房屋;

(4)拆除房管部门代理经租的宗教团体所有非居住房屋,对所有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100%;对承租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市场评估价×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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